学院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设立了多种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学院还专门设立了学生“爱心基金”来资助哪些因家庭经济贫困而影响正常学习的学生。
贫困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每个学生贷款最高额度可达8000元/年。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于2002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经国家教育部核准备案
2005年,城市学院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管理情况检查,并被教育部专家组评为最高等级——优秀等级。2006年,学院被湖北省统计局命名为“湖北省高等教育行业(独立学院)状元单位”。
2006年3月,在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等机构组织的全国独立学院调查测评中,城市学院又被评为“全国示范性独立学院”。
2006年,城市学院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独立学院办学被教育部专家组评为优秀等级。学院还多次荣获“湖北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湖北省十佳美誉高校”、“湖北省高等教育行业(独立学院)状元单位”、“全国示范性独立学院”等荣誉称号。
2007年,学院在全国高校中首设“大学生德育奖学金”,这一创举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宣部高度重视,新华社、中新社、中国教育报等多家新闻机构和新闻媒体对学院这一创新做法进行了重点宣传和报道。2
009年,以国务院有关专家为组长的《中国教育满意度研究》课题组,来我院进行调研考察,对我院的办学成果给予高度肯定。同年,学院在新华社与瑞典优兴调查机构联合调查中,获评全国独立学院“毕业生最具创新能力院校”。
2010年在权威部门推出的《2010年中国大学评估研究报告》中,综合实力在全国独立学院中排名第10名。2
011年商务部“全国国际商务英语等级考试”在我院正式设置考区,使湖北成为继上海之后的第二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