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主动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坚持培养“品德好、专业实、能力强、素质高,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用技能型人才”。学校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积极推进转型发展,不断推进教育观念、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管理、教育设施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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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创新管理模式,坚持依法治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2015年10月,《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由省政府核准颁布,学校紧紧围绕章程规定,进一步探索和实践“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治理体系,明确了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策权和决策机制,充分尊重学术权利和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形成依法治校的导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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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业保障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加强专业建设。截至2019年4月,开设51个专业,涵盖教育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专业门类,初步形成各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2010年以来,荣获云南省重点专业2个、特色专业1个,获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47项,连续三届获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学生就业率逐年上升,近三年学生总体就业率均在98%以上,连续五年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