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12601
- 星级评分:
- 关注人数: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历层次:大专
- 更新时间:2024-10-16 11:00
- 学校概况
- 校园环境
- 招生简章
- 专业学费
- 联系方式
- 在线报名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在湖南省劳改干部培训班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学院成立于1980年,先后经历了湖南省劳改干部培训班、湖南省劳改干部学校、湖南省司法警官学校等阶段,1989年开办中专学历教育,2003年开办专科教育,2003年正式更名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校内现有学历教育在校学生近5000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各类在职教育培训,年培训量6000人次。校园环境优美、校风优良,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以校训“厚德重法,崇文尚武”为核心的警院精神,是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南省司法警官培训中心、湖南省中职德育教师骨干培训基地。
学院组建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个职业教育集团,形成了“校局联盟、校狱(所)合作”的集团化办学模式、“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特色和“德、能、行三位一体”的警务化育人特色,内涵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学院创新人才培养,强化职业培训,致力科研服务,传承法治文化,为湖南省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及湖南区域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现有执行系、司法系、法律系、管理系、基础课部、政教部、警体训练部、现代教育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等教学教辅机构和宣教处、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等党政管理及群团机构。设有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司法鉴定技术、司法警务、司法信息安全、社区矫正、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经济信息管理、心理咨询等16个专业。
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具有“双师型”资质的教师队伍,目前在职教职工3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65人,中级职称95人。学院教学、实训设施设备完善,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35个。校内图书馆、校园网、电子阅览室、警察心理行为训练场、刑侦实验室、模拟法庭、心理测评中心、速录室、汽车驾驶训练场、警体馆、警务战术训练场、射击场等场地及警用训练器械一应俱全;司法鉴定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武术搏击俱乐部、驾校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专业实验实训条件。
学院坚持警务化管理模式,实行管理制度化、思想教育经常化、生活规范化、内务标准化、行为礼仪化的“五化”养成教育。在人才培养上,学院紧贴基层一线对政法类人才的思想素养和技能要求,围绕“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培养目标,着重突出铸警魂、强警技两项人才标准。
学院校园文化活动丰富,注重学生“德、能、行三维一体”全面发展。学生除接受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外,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升学到对口普通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3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湖南省司法厅主办主管的全省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创办30多年特别是开展高职教育11年来,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断强化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契机,坚持“立足行业、融入行业、服务行业、提升行业”的办学定位,确立“立足警字凝特色、服务行业谋发展、突出实践抓教学、依靠质量求生存”的办学思路,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办学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各项事业均取得了长足发展。学院以校地、校狱(所)合作为切入点,深入开展与基层一线公安局、司法局、监狱、劳教所的密切合作,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0所。
学院以顶岗实习的方式向合作单位输送人才,以解当地警力不足的矛盾;合作单位为我院提供实习实训条件,行业专家进行现场理论指导和实战锻炼中“传、帮、带”,实现学中做、做中学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在提升教学水平的同时也解决了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
在近30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累计为政法系统和社会相关机构输送各类专业人才2万余人,开展行业和社会培训6万余人次。学院多次被省教育厅、司法厅评为“省教育先进单位”、“教学管理优秀学校”,被授予“湖南书香校园”、“省直文明机关”等荣誉称号。
招生计划
系部 | 招 生 专 业 | 计划数 | 科 类 | 招 生 要 求 |
法律系 | 法律事务 | 260 |
文、理兼招 文秘类 对口招生 |
1、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填报我院的志愿,且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 2、学生思想政治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3、体型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报考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警务等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8米以上;女生1.56米以上。 5、对口升学类专业,须参加湖南省的文秘类、计算机类、财会类对口升学考试,填报我院志愿且达到录取分数线。 |
法律文秘 | 100 | |||
社区矫正 | 120 | |||
司法系 | 司法鉴定技术 | 110 | 文、理兼招 | |
刑事侦查技术 | 260 | |||
执系行系 | 刑事执行 | 220 | 文、理兼招 | |
司法警务 | 220 | |||
行政执行 | 60 | |||
心理咨询 | 120 | |||
管理系 | 司法信息安全 | 120 | 文、理兼招 | |
经济信息管理 | 170 |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60 |
1.按各省教育考试院对填报我院志愿考生的抛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招收男、女生比例:刑事执行、司法警务、刑事侦查技术7:3,其它专业不限。
后续管理
1.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培养。
2.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到的学生,学院不提供学生档案等有关资料,录取通知书随即失效,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学生自负。
3.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新生入学报到事项
(一)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9月5日-6日到我院报到,报到时须将录取通知书和高中档案(凭通知书到毕业高中学校领取)交给辅导员存档。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到入学,须提前与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电话联系。
(二)新生入学时,应做到仪表整洁,衣着朴素大方,男生一律理平头,不许留长发和胡须,不许剃光头。女生一律剪齐耳短发,不准描眉、涂口红、搽胭脂、染指甲。
(三)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的原则,需迁移户口的学生,请将户口迁往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党、团员的,须将党、团组织关系交给区队辅导员。
(四)学院为新生入学开设绿色通道,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到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手续,来不及办理助学贷款手续的新生,可先凭录取通知书直接到学院报到入学。
乘车路线
1、新生报到两天(9月5日—6日),学院在长沙火车站、火车南站(高铁站)迎接新生。
2、新生可从火车站乘114路公共汽车,直接到学院门口下车;或者乘车至汽车东站,再从东站换乘开往黄花机场方向的中巴车,直接到学院门口下车。
开设专业及各专业的收费说明
专业 | 学费 | 书籍费 | 住宿费 | 警用服装及用品费 | 体检费 | 医疗保险费 | 合计 |
行政执行 | 5460 | 600 | 800 | 2180 | 60 | 450 | 9550 |
刑事侦查技术 | 5460 | 600 | 800 | 2180 | 60 | 450 | 9550 |
刑事执行 | 5460 | 600 | 800 | 2180 | 60 | 450 | 9550 |
司法鉴定技术 | 5460 | 600 | 800 | 2180 | 60 | 450 | 9550 |
司法警务 | 5460 | 600 | 800 | 2180 | 60 | 450 | 9550 |
司法信息安全 | 5460 | 600 | 800 | 2180 | 60 | 450 | 9550 |
社区矫正 | 5460 | 600 | 800 | 2180 | 60 | 450 | 9550 |
法律事务 | 4550 | 600 | 800 | 2180 | 60 | 450 | 8640 |
法律文秘 | 4550 | 600 | 800 | 2180 | 60 | 450 | 8640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500 | 600 | 800 | 2180 | 60 | 450 | 7590 |
经济信息管理 | 3500 | 600 | 800 | 2180 | 60 | 450 | 7590 |
心理咨询 | 3200 | 600 | 800 | 2180 | 60 | 450 | 7290 |
(一)学费:根据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高职院校公安司法类专业学费可上浮30%,我院2017年招生专业有行政执行、法律事务等9个公安司法类专业符合上浮政策,其中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学费标准由3500元/每人每年上浮至4550元/每人每年,刑事侦查技术等6个专业由4200元/每人每年上浮至5460元/每人每年。
(二)书籍费600元/每人每年。三年的书籍课本费于毕业时进行结算,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三)住宿费800元/年,开学后安排住四人间公寓的加收400元/每人每年。
(四)警用服装及用品费:2180元(说明:只在第一年收取,以后不再收取)。
(五)体检费:根据湘发改价【2015】648号文件,高校新生入学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按医院实际收费标准收取。我院于2016年下半年进行了学生入学体检医院的招投标,最终确认由湖南警官总医院中标。合同期为三年,体检费用为60元/人。
(六)大学生医疗保险:根据长人社[2016]73号文件,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年,大学生医疗保险3年共计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