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报考指南的信息如下,对学校感兴趣,想要报考该校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深入的对学校进行一些了解.
一、录取线:825分,择校生815分。
二、招生计划:今年面向全省十六个州市招收25个少数民族及纳西族摩梭人的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100名,各地州市的招收名额分配计划见附件一。
三、报考条件:
1、考生的民族必须符合《招生名额分配表》中的民族类别(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证明),思想品德好,会讲普通话,年龄在16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考生常驻户口应在我校招生的州市,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均可报名。
(1)参照各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办法)所规定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升学成绩所涉及的科目和分值,要求考生的总分(不含加分)不得低于当地高中招生升学成绩总分满分值的92%。(2)或考生高中招生录取成绩位于本人所在州市的前100名(不含加分)。
(3)对于云南8个人口较少民族考生可降低1-2个分数段照顾录取,但考生必须是该州市该民族考生的第一名。
3、家庭有经济能力承担高中三年学习的各项费用,其中包含学费每年1400元、住宿费每年1200元、生活费每年约9000元、教科书及学习资料每年约1000元、来校和返乡的车旅费等。
四、招生办法:
采取;州市推荐和学生自主向我校自荐相结合,省民委、省教育厅及学校按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招生名额分配表》中的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我们将通过传真进行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1、各州市教育局、民宗局,根据报考条件和考生所报志愿,按分配名额1∶1.2比例进行推荐。
2、各州市教育局于7月20日前将州市推荐考生的录取审批表(需要同时加盖州市教育局、民宗局有关部门的公章)及考生的户籍证明,以传真形式发到云南师大附中教务处。
3、省民委、省教育厅、云南师大附中按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招生名额分配表》中的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学校在收到录取审批表后一周内将择优录取名单传给州市教育局,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5、考生到州市教育局领取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材料(含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中考试卷、户口证明及家庭经济收入证明等)请各州市教育局统一寄送云南师大附中教务处。
6、在选送录取过程中,如有违纪行为,将对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退回录取的学生。
7、被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及报到须知到学校报到,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进行胸透、肝功能及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如不符合身体健康条件的考生,学校将退回原州市教育局。
五、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有关问题:
1、被我校民族班录取的学生学籍和考籍均在师大附中,学业期满达到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毕业条件者,发给云南师大附中高中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资格者,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高考可在昆明报名和考试,录取时享受本民族在户口所在地报考应享受的同等的加分政策。
2、学校将招收的民族班学生与以其它方式招收的学生混合编班,学籍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3、民族班学生生活管理和思想品德行为管理由民族工作部专管。
4、在校期间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特殊业绩的同学将与以其它方式招收的学生一样给予各项奖励;学习期间表现不好,违反校纪校规的,学校将按规定给予处分,经教育不改的学生,退回原地。
5、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交学费700元,住宿费每年1200元,每月生活费约需900元,教科书及学习资料每学期约500元等。对于生活有困难的优秀学生学校给予每年600元的补贴。
六、其它
1、教学成果的评估实行双轨制,即民族班学生的高考成绩纳入云南师大附中的成绩统计,同时也纳入推荐州市或学校的成绩统计。
2、各州市选送的考生,经审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该州市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省民委、省教育厅、学校可以自主录取或将招生名额调整到其它州市录取。
3、新生到校学习,不转粮食户口关系。